权力类型 |
办事流程 |
实施单位 |
金川区残疾人联合会 |
联系电话 |
0935—8328892 |
监督电话 |
0935—8328892 |
办事地址 |
金川区残疾人联合会(金昌市延安西路20号) | ||
一、残疾老人生活补助办理条件:具有金昌市户籍的75岁以上残疾老人或70岁以上一级残疾老人(不包括退休职工和伤残军人),需携带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合印3张,残疾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张,2寸彩色照片3张,到所在社区申请办理。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办理条件:具有金昌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智力、精神、肢体、视力一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四种的多重),智力、精神二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两种的多重)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三、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办理条件:具有金昌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